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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3 21:12?出處 北京青年報
王朝案
王朝的母親“這4年一直在等待時機”
“3629天”——在2015年10月12日的日歷上寫下這幾個字后,住在石家莊師范街的楊惠賢關上門,走路去離家不遠的河北高院。這天她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去給兒子王朝遞交刑事申訴狀。
63歲的楊惠賢至今記得,王朝出事是在2006年10月31日。當天晚上10點多,兒子還沒回家,打電話顯示關機。“這孩子從來沒關過機,每天回到家里,再晚都要到我房間跟我打招呼。”
直到十多天后的11月12日,楊惠賢才確定,兒子被警察抓了。當天,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察到家里來搜查。
“看到拘留通知書,我反而覺得高興,也覺得可笑,因為王朝涉嫌的是搶劫罪。”楊惠賢堅信自己的兒子不會有問題,“那時候他做電力設備安裝生意,不缺錢。他腦子簡單,跟朋友吃飯總是愛搶著買單。干什么調皮事,他也不會干搶劫。”
然而,王朝并沒被釋放,而是先后被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也是在警察上家里搜查那天,楊惠賢接到通知,可以為王朝聘請律師,但直到2007年1月12日,律師才會見到他。律師了解到,早在2006年11月2日王朝被送看守所時,看守所就拒絕別人接觸他,因為“他渾身是血”。
“第一次判他有罪時,王朝不服,當庭罵法官,被法警押走。我眼睜睜看著,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天昏地暗。我覺得跟一場噩夢一樣,迷迷糊糊,瞪眼看著他被拉走,自己動不了。”楊惠賢說,她不能相信,明明有證據證明案發日王朝在石家莊處理交通事故,法院卻不予認定。
來自體制內的兩個聲音讓她相信兒子是清白的。一是原審一審第二次開庭后,主審的曹姓法官找到她說,他認為有罪證據不成立,準備判無罪時,突然被法院換下。第二次則是宣判后,來自北市區分局的3名警察交給他一份舉報材料,告訴他此案主辦人李剛主導了王朝案的造假。
在“我爸是李剛”事件之后,王朝案被媒體曝光與李剛有關。但李剛經受住相關部門的調查和“考驗”,而王朝也在經歷重審的一審和終審之后,于2011年再次被認定為有罪。楊惠賢跌入了谷底。
“這4年一直在等待時機。我沒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訴,是因為怕浪費申訴的機會。”楊惠賢想的是,一旦被河北高院駁回申訴,就只能走信訪程序,向最高法院申訴,“這等于走到了盡頭。”
在看守所和監獄里,王朝從來沒有認過罪。“他一直讓我申訴,有很多次,我告訴他我交了申訴狀。見面時他就罵我,說我是騙子。過后我去看他時,管教告訴我,王朝罵完我回頭就哭了。”楊惠賢說。
王朝目前被關押在保定市滿城區的河北太行監獄。楊惠賢說,在9月份一次探監時她發現王朝不在獄中,9月21日,在離監獄最近的一家醫院,她找到正在就醫的王朝,得知他被關禁閉,吞了釘子。
“他的狀態很差,血壓130/190。”楊惠賢意識到兒子處于崩潰狀態,這才下定決心申訴。至于何時會有結果,她不敢預測。
但楊惠賢堅信有朝一日王朝的案子能翻過來。“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母子團聚,讓兒子過正常人的生活。”
她住在一個130平方米的三居室里,早就習慣了孤獨。她堅持每天寫日記,在日歷上記下兒子失去自由的天數。“我最討厭過節,別人是一家人團聚,而我卻不是。”在她家客廳的墻壁上掛著一個木框,中間是一個篆體的“家”字。本版文并攝/見習記者 李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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