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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6 22:24?出處 正義網(wǎng)
楊麗萍當(dāng)即攔下一輛三輪電摩托,帶著小雯徑直趕到富源縣法院住宿區(qū)2棟3單元601室。后來才知道,住在這間房里的主人名叫楊德會,當(dāng)時他是該法院行政庭的法官。楊德會一見面就問楊麗萍,小雯是干什么的。楊麗萍謊稱小雯在富源縣一中讀初二,今年17歲。楊德會隨后從衣兜里掏出兩百元,遞給楊麗萍,楊麗萍接過錢就走了。
小雯說,楊麗萍走后,她幾次起身欲開門離去,都被楊德會拉了回來,并把門反鎖了。“我出了錢,你還想走,等辦了事明天再走。”楊德會說完就上前強脫小雯的褲子。小雯死死拉著褲子,楊德會脫了幾次都沒脫成。
為了拖延時間,小雯謊稱要打電話給楊麗萍,其實是打給哥哥的,希望他來救自己,遺憾的是小余關(guān)機了,接著她又打了家里的電話,家里電話欠費打不通。小雯又接著打楊麗萍的電話,楊麗萍要她在楊德會家呆到次日天明,她會準(zhǔn)時在早上6點來接她上學(xué),接著就不由分說掛了電話。
小雯頻頻撥打電話,很快引起楊德會的懷疑,他搶回小雯手中的電話。就這樣,在楊德會的軟磨硬泡下,小雯與楊德會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
小雯說,事發(fā)后,由于懼怕自己的名聲受到損害,不能繼續(xù)入學(xué),她一直沒敢對家人說起這件事。直到去年3月份,楊德會的惡行被另外一名受害人舉報,警方才頻頻來學(xué)校找她了解情況。即便到了這時,小雯仍按照警方要求,始終未將此事向包括父母在內(nèi)的任何一人說起過。去年6月中旬,家里收到檢察院寄來的告知書,哥哥動手打她,追問到底發(fā)生了什么事,她才被迫道出事情原委。
昨日下午,記者找到本案另一名受害人鳳鳳的家。由于鳳鳳外出走親戚,記者沒能與她見面。
“民事賠償經(jīng)馬龍法院調(diào)解已得到部分解決。一審判決中,楊德會被判了無罪,我們不服,現(xiàn)在我們已對楊德會的刑事責(zé)任遞交了抗訴申請……”鳳鳳的父母向記者出示了女兒的戶口本、照片及日記等。從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鳳鳳出生于1995年2月7日,而她被人脅迫到楊德會家里后“出事”的時間是2009年2月28日,那時,鳳鳳剛滿14歲零21天。
這些資料顯示,2009年2月26日20時許,客居在富源縣城親戚家時,3名不曾認(rèn)識的女子約她到溜冰場玩玩。鳳鳳原本不同意,但被3女子半推半就地拉倒富源城外,此時,早已有兩女三男等在那里了。經(jīng)過商量后,他們強行用摩托車把鳳鳳拖到一個偏僻的村莊里。鳳鳳和另外的5名女子在草堆呆了半個多小時后,她被安排在一名叫露露的家里。直到次日她才得以離開,回到富源縣城已是14時了。
此時,除了兩名女孩始終跟隨著鳳鳳外,另外的男女都分頭走了,監(jiān)視鳳鳳的其中一名女孩打了幾分鐘電話后,一名陌生男子隨后出現(xiàn)在她的面前,接著強迫她到當(dāng)?shù)氐膶毷①e館里,強行交給跟隨鳳鳳的女孩200元,便將鳳鳳拖到309房間里。該男子問她愿不愿意與他發(fā)生性關(guān)系,鳳鳳回答不愿意。隨行的兩名女子當(dāng)即動手打鳳鳳的臉部,扯她的頭發(fā),逼迫她與這名男子發(fā)生性關(guān)系。后來,她才知道這兩名女子是楊麗萍和李心愛。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15306.html,轉(zhuǎn)載必須保留網(wǎng)址。
作者: 正義網(wǎng)(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