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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17:37?來源 網絡
春春09年狂吸6000萬,撈錢能力確實驚人,!!!從電影《十月圍城》到個唱和廣告代言,忙的不亦樂乎,鈔票數到手軟。著姐呢?。。。就這點而言,錢途不容樂觀。這是為什么呢?這是為什么呢?你看看有什么品牌找小沈陽這形象代言的不?
拿這次快樂男生的冠名商步步高音樂手機來舉個例吧。步步高去年贊助快女,于是去年10強的幾個妞現在個個都成了步步高的形象代言。今年步步高依然獨家贊助快男,所以在最終選秀中杰出的快男自然也會成為步步高的代言,但著姐就鐵定不會!為啥?就因為他是“姐”啊。。。但人家步步高手機的品牌定位是“陽光勵志青春夢想”,作為男兒身女兒型的著姐能和這形象扯上邊嗎?步步高老總能認可這個站在在自己品牌主旋律那頭的著姐嗎?所以最終估計雙方都只有干瞪眼的份了….
所以說沒有商家會把一個爭議人物做代言而影響品牌的整體形象,就算“著姐”再紅,人氣再旺,但他依然是違背社會主旋律與大眾審美的產物,所以就吸金能力而言,著姐有明顯的致命傷(這點上春哥陽光的外形就占了絕對的優勢)
以上都是個人觀點,不代表著姐們的粉絲,望大家手下留情,不過,如果按天娛一慣的操作運行模式:市場決定勝負。那我們的著姐勇奪今年步步高音樂手機快樂男聲的冠軍還是大有希望的,既然春哥能拿,為什么著姐就不可以呢?
最后,關于性別等問題。我想說的是:現在已經是2010年了,有什么事我們還不能接受的呢?其實,劉著只是個為了唱歌,為了夢想,為了自己的信仰不斷追求,勇往直前的小孩子罷了。他的真我,他的自信,他的坦白,是很多號稱爺們的人遠遠不及的。所以。兄弟姐妹們,寬容點,別扼殺了一個追求音樂夢想的孩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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