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鹿城青少年活動中心暑期招生廣告
鹿城青少年活動中心將開展了為期一個月左右的暑期日托班,招收學齡前兒童,學費2600元。家長交報名費時,工作人員讓家長將學費存到一個私人賬戶上,而出具的收費憑證并非稅收發票。鹿城青少年活動中心被懷疑違規辦學。
這讓陳女士有些生疑:鹿城青少年活動中心是公辦單位,為何行事如此不規范?日托班是幼兒園的辦學形式,該活動中心是否具有這樣的辦學資質?
暑期日托班報名火爆
日前,記者來到鹿城青少年活動中心蒲鞋市小學報名點進行探訪。工作人員說:“我們是公辦的。很多家長夜里就來排隊,第一天就報滿了8個班。”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鹿城青少年活動中心今年的暑期幼小銜接班(日托班)總共開設了25個班,每個班級30名學生,預計招生750人。記者詢問,這種大規模的暑期日托班是否經過審批。對方回答:“這還用批?我們和教育局是一個單位的!”
記者發現,在該中心的招生廣告上寫著:“中心發揮‘名師’、‘名校’效應,充分利用市區一流的師資和校舍,在建設小學、蒲鞋市小學、水心小學、瓦市小學建立培訓點。”對此,不少家長們理解為這些日托班的老師也來自上述名校。但據記者了解,事實并非如此,這些日托班的班主任來自鹿城區各所小學的在職或退休老師,副班主任則是臨時招聘的在校大學生。
此外,記者在該招生地點還了解到,家長們按照要求往一個私人賬戶存入2600元學費后,領到的卻只是一張蓋著“鹿城青少年活動中心財務專用章”的浙江省政府統一非稅收票據,不用繳稅。而根據測算,目前招收的690余名學生已經產生了180萬元左右的報名費,這筆錢究竟去向何處?
相關部門說法不一樣
鹿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副主任吳女士解釋,那個私人賬戶是他們財務人員所有,財務人員收到學費后會把錢打入鹿城區教育局下面的一個核算中心內。至于開設幼兒日托班需要審批的問題,吳女士回答:“那沒有審批的,我們已經辦了好幾年了。”
為證明其合法性,鹿城區教育局普教科施科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鹿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辦的不是日托班,是幼小銜接班,以培訓為目的。他們的招生廣告經過鹿城區教育局成教科備案。
然而,記者來到該局成教科了解時,呈現的卻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說法。在一份“2011年溫州市鹿城區教育招生廣告備案登記表”上,列出了19家辦學機構的名稱,其中并沒有鹿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同時,對于普教科施科長的“是培訓班而非日托班”的說辭,成教科也并不認可。
該局成教科一名傅科長認為,幼小銜接班從早上8點開始授課到下午5點結束,中午向學生提供食宿,已經造成了日托的事實。而像幼小銜接班混雜著培訓和日托的辦學模式,是不會得到教育主管部門的同意,更別提獲得審批。
三大質疑還有待解惑
記者了解到,鹿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屬于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其業務內容為“培訓”。那么,該中心開展像日托班這樣提供食宿的辦學模式,是否屬于脫離了單純的“培訓”范疇,擅自擴大了業務范圍?
同時,一名業內人士表示,顧名思義,鹿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培訓對象應為青少年,“幼兒又不是青少年。”所以在培訓對象上,該中心也是涉嫌超范圍。
此外,有學生家長指出,如果培訓班屬于事業單位的政府行為,就該以收抵支核定收費標準。一個多月2600元的學費是不是有點貴,又是否經過政府核定?
教育部門將專題研討
昨天上午,鹿城區教育局督導室副主任林如輝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鹿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屬于自收自支的校外教育機構,可以對培訓項目進行合理收費,但所有收入均是上交財政審核,此次的暑期幼小銜接班招生也不例外。之所以將培訓費先打入私人賬戶,是為了方便財務人員清點核算,所有收入也將在當天內上交財政戶頭,而給家長們開具的也是由鹿城區財政局提供的正規財務票據。
“暑期幼小銜接班這種辦學模式,也是在市場需求下,校外機構對于幼兒教育的一次有意義的探索。”林如輝如此說,至于在招生費用方面,他們確實存在疏忽,事先并沒有得到物價部門核準備案。目前,他們已讓鹿城青少年活動中心重新進行成本核算,并到物價部門備案,如果核算結果顯示2600元的收費過高,他們將向家長退還多收的學費。
對于記者問及的“在辦學模式以及培訓對象上,是否屬于超范圍”、“招生廣告為何沒有及時備案”以及一些具體操作上存在的問題。林如輝表示,他們將進行專題研討,“如果確實做錯了,一定知錯就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