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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09:22?出處 溫州網–溫州商報
先偽造房產證、身份證等虛假證件,再通過報紙刊登出租店面信息,吸引投資人。麗水女子季某想出了這樣一條生財之道,并在一周時間內成功騙取了4萬元現金。前天晚上,她被受害者和民警設計抓獲。
周某和朋友一直想在市區找家店面開服裝店。8月7日,她們根據報紙上的出租信息,與出租人取得了聯系。出租人是名三四十歲的中年女子,自稱姓李,是市區城西街某店面所有人,并稱該店面租賃合同快到期了。面談時,李某當面出示了身份證和房產證、租賃合同等證件。李某稱,店面一年租金3.8萬元,要先支付定金2萬元。
當天下午,李某帶周某幾人去看店面。該店面當時還在營業,周某幾人大致參觀了之后同意租用,并當場付給李某1000元定金。兩天后,周某幾人將剩余的1.9萬元定金送給了李某,并簽訂了租賃合同。當周某幾人要李某給他們一份身份證、房產證等證件的復印件時,李某卻顯得局促不安。與李某分開后,周某幾人懷疑李某不安的背后或許藏有貓膩,便去工商部門查詢該店面的信息,結果大吃一驚:店面的主人根本就不是李某。隨即,周某幾人報警。
為了順利抓獲李某,警方設下一計:周某謊稱結算余下的租金,將李某約出來,再實施抓捕。李某果然中計,與周某約好在市區第一橋一帶見面。當李某一出現,埋伏在周圍的民警就將其拿下。
據李某交代,她姓季,是麗水人。之前出示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都是她花幾百元在火車站一帶偽造的。"我之前就是被別人騙過,所以才想到用這個方式騙人的。"季某說。
隨即,民警又在其包里發現3張類似的租賃合同,其中一張是8月16日其冒充市區劃龍橋一店面所有人與一名陳姓女子簽訂的,也收取了2萬元定金。
"如果受害者當時到店里去詢問一下,犯罪嫌疑人就不會得逞了。"經辦民警提醒。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33648.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李楊慈 通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