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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1 21:46?出處 溫州都市報
"騎摩托車遇上協警盤查,被拍照收取10元錢,還被帶到派出所,莫名其妙被關了幾個小時后放掉,前后沒有一個人出來跟我說明原因。"昨天,在溫務工的四川籍男子蒲某向本報新聞熱線88868886反映了在鹿城公安分局南郊派出所遭遇到的事。對此,南郊派出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拍照收費屬違規,應該返還10元;但"留置派出所"并非"關押",因為排查需要一定程序和時間。
據蒲某說,前天晚上8時許,他騎著摩托車途經市區過境公路市車管所附近時,被數名穿著協警衣服的男子攔下檢查,他馬上掏出駕駛證和行駛證交給對方檢查。之后,他被帶到位于葡萄棚的一個警務室。在那里,他被要求拍照,之后付了10元拍照費,但沒拿到任何收費票據。
蒲某說,在警務室呆了一會后又被帶至南郊派出所。在一個房間里呆到昨天凌晨2時多。"其間,沒有一名民警出面告訴我,我到底犯了什么事,或者我在接受什么調查,就這樣呆著,直到我離開時,我還不知道因為什么事。"蒲某認為,協警應該沒有執法權,他們怎么可以單獨在路面隨便檢查別人,他質疑派出所存在"亂執法"。昨天凌晨,他從派出所出來后,當即撥打110,投訴了該派出所。
對此,鹿城公安分局南郊派出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對蒲某所投訴的情況進行調查。該負責人說,前天轄區內發生了三起飛車搶奪案件,所以當晚安排力量,在轄區路面上對一些騎摩托車者進行排查。當晚,蒲某所騎摩托車車牌被遮擋,正在路面巡查的派出所聯防隊員覺得可疑,便將其攔下對其檢查。之后將其帶至警務室和派出所,均為排查程序所需,無存在過錯。
至于拍照收費,該負責人稱,經過調查,拍照收費確實存在,這是違規行為,屬聯防隊員個人行為。派出所方面已經對收費的聯防隊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對蒲某收取的10元拍照費應該予以返還。
對"被無理由關押數小時"一說,該負責人解釋,將接受檢查的可疑人員留置派出所,并非關押;留置時間較長,是因為排查需要一定程序,如對可疑人員進行采樣DNA、指紋等,都需要一定時間。至于"沒有解釋將其留置派出所的原因",該負責人稱,當晚民警已經對其說明,但蒲某未能聽進,只覺得自己不應該被留置。對于"聯防隊協警單獨在路面執勤"說法,該負責人解釋,當晚是聯合行動,每組都有民警帶隊,不可能出現協警單獨執法。在對蒲某盤查時,可能是民警站在一邊或離得較遠,蒲某沒有看到。
溫州市相關律師稱,一般情況下,聯防隊成員均為協警。顧名思義,協警是協助民警處理事務的。根據《人民警察法》有關規定,協警沒有執法權,不能脫離民警單獨辦案或處理事務。如果協警越權,當事人可以拒絕被檢查或被盤問。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3326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黃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