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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31 22:26?出處 溫州網(wǎng)–溫州晚報
永嘉的潘先生到現(xiàn)在都沉浸在后悔中,如果當(dāng)初不讓女兒一個人留守在家中,她也不會差點就遭人強暴。如今,潘先生很迷茫:女兒心靈上的陰影,不知要多久才能消除。
去年,潘先生將家中另一間房子租給隔壁村的阿法(化名)。阿法36歲,平時就靠種田維持全家的生活。阿法看上去挺老實,小潘看到他都親切地叫"叔叔"。
照理說,小潘平時少了父母的關(guān)愛,阿法應(yīng)該在生活方面多照顧她,可誰也想不到阿法竟然會對小潘有了不軌之心。
今年6月6日凌晨,阿法潛入小潘的房間,趁小潘熟睡之際,不安分的他意欲奸淫小潘。小潘被驚醒后,強烈反抗,阿法未能得逞,慌忙逃竄。
事發(fā)后,小潘在被窩中躲了一夜,她很害怕阿法會重新回來。直到天亮后,小潘才在電話中哭著把事情的經(jīng)過告訴父親,而后潘先生趕回家并報警。
7月28日,永嘉縣人民檢察院以強奸罪對潘某提起公訴。
經(jīng)辦此案的檢察官提醒,廣大外出打工或者做生意的家長,賺錢固然重要,但留守孩子的安全是父母應(yīng)負(fù)的責(zé)任。有條件的家庭應(yīng)盡量把孩子留在身邊,就算不能帶在身邊,也應(yīng)該把孩子委托給可靠的人管帶,這樣,出去賺錢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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