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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16:39?出處
溫州網訊 6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我市海域拖網漁船將進入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漁,海洋魚類將迎來為期三個半月的休養生息。
根據新伏休管理規定,除從事單層刺網和釣具作業的漁船外,所有應休漁船必須在休漁之日前到船籍所在地港口停泊;休漁期間不得擅自轉移停泊地點和加載水、油等漁需物資;不得自行變更為非休漁作業類型漁船出海生產,或未經批準擅自到外國管轄的海域生產作業。各類漁業輔助船及其他單位、個人不得收購、運輸、銷售違規捕撈的漁獲物。根據《漁業法》規定,對于違反休漁管理規定的漁船,將沒收非法所得,沒收漁獲物、漁具,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確保拖網漁船伏休工作順利開展,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已全面啟動海上“護漁”執法工作,“中國漁政33016”船昨天起參加全省特編船隊巡航執法;沿海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所屬漁政船也已開始在管轄海域開展伏休管理巡查。
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還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對違反伏休管理規定案件的舉報。舉報電話:88840858、88840017。(董建樹 繆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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