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溫州市區城鎮居民低保將上調至每人每月440元,溫州市區農村居民低保每人每月將不低于265元。
昨日,溫州市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將調整市區城鄉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后,市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44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不低于每人每月265元。此前,市區城鎮居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385元,農村為不低于231元。
據悉,此次調整低保標準的范圍包括鹿城、龍灣和甌海三區,各縣(市)也將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調整。
據了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最低工資標準的40%計算得出,今年上半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到1100元,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相應調整為44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城鎮標準的60%計算得出,為不低于265元。黃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