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3-26 01:37?出處 法制日報
談及新亞公司與三虎公司均持有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事,溫州市規劃局法規處副處長錢向光承認重復規劃有錯。
據這位副處長解釋,因溫州行政區劃撤并,原龍灣區規劃分局業務移交鹿城區規劃分局,再加上新城管委會行使權限的特殊性,以及市局與分局審批權限的不同層級,市局"沒有察覺重復規劃這個問題",進而造成新亞公司與三虎公司在"7號地塊"上出現了重復規劃許可的現象。
盡管新亞公司取得規劃許可在先,但錢向光堅持認為,創建于上世紀90年代初期的新亞公司,其廠房是違法圍地、違法建筑,雖經處罰后補辦了合法手續,但"工業用地"項目畢竟不符合發展規劃的要求。無論是1986年制定的溫州市總體發展規劃,還是1993年至1995年修訂的發展規劃,及至目前正在修編的規劃,"7號地塊"從未考慮設為"工業用地"項目。
"難道市局下屬分局可以不向上級申報就自作主張違規審批嗎?"記者問道。
然而,錢向光沒能就鹿城分局如何在新亞公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填寫"工業用地"四個字作出詳盡的解釋。
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6月11日,溫州市規劃局鹿城分局組織市局各業務科室對分局受理的工程項目進行會審,對15起違法建設案件作出會審意見,新亞公司的名字出現在聯合會審的企業名單中。分局對新亞公司給出的審核意見為"同意罰補",而錢向光在相關聯合審查會議的到會名單上留下簽名。
"作為市局的干部,您參加會審時沒發現新亞公司用地項目是‘工業用地’這一錯誤嗎?"
對于這個問題,錢向光的回答是,"我只是參加會議簽個名字,會審那么多企業,沒注意這個事"。
3月23日上午,記者前往溫州市國土局法規處采訪。副處長鄭子云在介紹情況時首先強調,新亞公司的1.731畝用地原屬非法占地,經過處罰補辦,參照市規劃局出具的規劃許可證為主要供地審批依據,報市政府批準后,該局于2003年6月26日向新亞公司頒發了《國有土地使用證》。
時隔5年,隨著溫州市規劃局糾正重復規劃的錯誤,市國土局報請市政府批準撤銷當年向新亞公司供地的批準行為。市政府依據其申請,于2008年8月29日作出撤銷該供地行為的決定。轉年2月,市國土局在當地媒體上發布公告,廢止了新亞公司的兩份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與新亞公司遭受同樣"待遇"的,還有毗鄰新亞公司廠房的另一家私人企業。
56歲的張國龍是一家拉絲廠的老板,他站在自己的廠房大門前對記者說,工廠里原有幾十個外地工人,在廠里工作十多年,因三虎公司建圍墻、堵路、威脅,全都解散了。他與新亞公司一樣曾有合法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權證,"一夜之間"全被政府部門撤銷。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13878.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溫州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