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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6 14:15?出處 未知
男子持扁擔襲警被擊斃,警察瞄準的是男子的頭部還是心臟?如果打腿上就不必擊斃了。4月25日廣東懷集一男子持扁擔襲追打警察,鳴槍示警無效,持扁擔襲警男子被擊斃。
中新社肇慶4月25日電 廣東懷集一男子襲警25日凌晨被警方現場擊斃。肇慶市警方新聞發言人稱,該男子姓董,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8個月,之后犯盜竊罪被判處入獄兩年,又因吸毒被警方抓獲依法處理。
鳴槍警告無效 副所長果斷開槍
據該市警方發言人介紹,25日早上5時30分左右,懷集居民倫某報110稱,其鄰居從三樓頻繁向下擲石頭、磚頭,砸爛其住所房屋瓦面,磚頭和瓦碎掉落在屋內,生命受到威脅,要求民警處理。
接報后,該縣城南派出所冼副所長身著警服率警察趕到現場處警,經受害人帶現場民警指認后,處警人員即到董某家后表明警察身份,要求董某接受調查,但其不配合調查,在其家四樓樓頂向出警人員擲磚頭,并開門拿起扁擔追打處警民警。
警方稱,當時冼副所長在狹窄的巷內一邊躲閃,一邊撤退,一邊發出警告仍不奏效,在董某掄起扁擔再次襲警時,冼副所長再次發出口頭警告無效后,鳴槍示警,但董某仍瘋狂追打,冼副所長在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下,被迫依法開槍自衛,董某受傷倒下,并聯系當地120送董某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表示,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經查,董某曾于2004年1月因在懷集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2007年5月,因在佛山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2000元;2010年10月20日,董因吸毒被懷集警方抓獲依法處理。
廣東懷集有居民報警稱生命受到威脅,民警出警后要求嫌疑人董某接受調查,但董某不配合調查,且在自家四樓樓頂向出警人員擲磚頭,開門拿起扁擔追打民警。在口頭警告、明槍示警無效后,該縣城南派出所冼副所長開槍自衛,董某被120送到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
男子持扁擔襲警被擊斃 有觀點認為副所長防衛過當
華聲在線《男子持扁擔襲警被擊斃,到底誰才窮兇極惡?》
副所長的身體比紙還脆弱嗎?副所長難道就沒有經過擒拿武打訓練?區區扁擔就讓他的生命受到了嚴重威脅,如此不堪一擊的警察,身體素質僅如此差勁,是不是……(此處刪除原文數十文字)這樣的警察還保護人民,看來需要人民的保護才是真理。或許動手遠遠沒有開槍那么灑脫,筆者不得不想起草菅人命的詞匯,副所長還真做得出來。副所長是被迫依法開槍自衛啊!依法,絕對是依法!
肇慶市警方新聞發言人稱,該男子姓董,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8個月,之后犯盜竊罪被判處入獄兩年,又因吸毒被警方抓獲依法處理。言外之意,這個男子該殺,殺得好,百姓應該拍手稱快。整個新聞通稿中,沒有一句為死者惋惜,為死者的家人安慰的語言。
就算有罪,就算罪大惡極,也應該以法律為準繩,通過法院的審理。副所長的行為無疑不是在抽檢察院和法院的臉蛋,打法律的耳光……(此處省略幾百文字,原文的意思大家應該看明白了)
男子持扁擔襲警被擊斃這件事兒,你有話說,你盡管說,但要在合法的前提下。筆者認為:如果副所長不要瞄準要害部位,如果打腿上就不會打死人了,防衛過不過當,法律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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