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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4 10:44?出處
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記者余皓 實習生鄧思慧 李君) 通過暗箱操作,將價值890萬余元的公司股權僅以138萬余元低價買到自己手中。武漢中院上周開庭審理一起國資公司老總涉嫌巨額貪污案,因國家刑法對侵吞國資股權未作明確表述,其是否構成貪污罪一時成為庭審辯論焦點。
受審的這名國企老總郭某,于去年6月30日被檢察機關逮捕。
現年44歲的郭某曾兼任兩家國有公司的總經理。早從1991年12月起,中國鋼鐵爐料中南公司、中國船舶工業物資中南公司等多家單位共同出資,相繼成立了湖北金帆物資工貿聯營公司(簡稱金帆)、湖北金汕經貿有限公司(簡稱金汕),郭某受委派,分別擔任這兩家國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2005年下半年,金帆、金汕兩家公司因陷入債務糾紛被法院凍結資金,其經營股權即將被法院拍賣。身為總經理的郭某與公司財務負責人萬某合謀,欲將兩家公司的股權占為個人有。
2005年11月,萬某與在某酒店工作的丈夫劉某、郭某一起,串通參加地產股權拍賣的執行法官李某,找到一家資產鑒定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所欲拍賣的股權惡意低評,價值僅70余萬元。
此間,郭某指使萬某拿出公款30萬元,借他人的名義迅速在南京注冊成立一家吳楚貿易有限公司,參加這場股權競拍。
2006年8月至10月,郭某、萬某、劉某操縱的這家吳楚公司,果然以138萬余元的價格競拍成功,收購了金帆公司三分之二的股權、金汕公司80%的股權。
案發后,辦案檢察機關重新組織評估,表明由吳楚公司收購的股權總價值達890萬余元。
檢察機關認定,郭、萬、劉三人策劃的股權拍賣,共侵吞國資價值751萬余元。
一名法官涉案被追究刑責
記者采訪獲知,該案因有人舉報“拍賣有暗箱操作”東窗事發,郭某、萬某、劉某歸案后退出了侵吞的股權。而參與該案拍賣操縱的武漢法院執行法官李某,也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該案庭審時,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的郭某、萬某對指控挪用30萬元公款罪予以承認,但對被控貪污751萬余元巨款表示異議。3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稱,被告人并沒有貪污現款的行為,而公司股權是否也構成貪污的對象,我國刑法中沒有明確表述。
法庭未當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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