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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4 10:44?出處
本報濟南5月22日訊 (記者李文鵬通訊員鄭春筍于曉強) 為索要幾十元錢泡網吧,14歲的少年竟殺死自己的親姥姥。21日,德州市陵縣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殺死姥姥后到網吧上網
被告人王某生于1995年11月4日,系初中一年級學生,是獨生子。經審理查明,2009年12月7日下午,被告人王某發現母親給他的40元錢丟失,怕回家后遭到母親打罵,便來到離學校較近的73歲姥姥陳某家中居住。第二天早晨7時40分許,當他開口向姥姥要錢時,遭到姥姥數落。
生氣的王某摔起了姥姥家的東西,于是姥姥動手打了他。姥姥的舉動激怒了王某,他情急之下把姥姥推倒在炕上,上前用被子把姥姥頭部捂住,并把身體壓在上面。當發現姥姥仍有喘息聲時,王某又用龍頭拐杖、磚塊等猛砸姥姥頭部,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從姥姥身上翻找出120元錢,買了些零食后到網吧上網。
做賊心虛引起警方注意
案發后,王某在靈堂前嚎啕大哭的同時,不時用余光觀察辦案人員,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經審訊,王某交代了全部作案過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的行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而鑒于被告人王某犯罪時剛滿14周歲零34天,系初犯,且有較深刻的認識并深表懺悔,應依法減輕處罰,遂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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