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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18:42?出處 人民網
2003年至2007年,羅神宋利用主管荔新公路改擴建工程的職位便利,在施工管理、支付工程款等過程中為承建商提供幫助,受賄共計308萬元;利用負責管理荔新公路改擴建工程專項資金的職務便利,虛列工程款支出,套取專項資金人民幣141.9萬元,再集體私分公司員工;另有201.3萬元人民幣、3.1萬港元、9637.7美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共計413.7萬元。
上榜理由:辦案單位在偵查過程中從貪污入手突破受賄,深挖行業犯罪,追贓成效大,并有效防止了群體事件的發生。
6 云浮市政協數“蛀蟲”貪污受賄
傅光波,原云浮市政協秘書科科長、云浮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副主任,云浮市委辦副主任、云浮市糧食局局長。溫海林,原任云浮市政協科技農林水委員會副主任。林銳光,原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云浮市支會副會長。朱慶彬,原云浮市政協辦公室人事科科長。
經查,傅光波利用其負責聯系接收港澳籍政協委員捐款工作的便利,截留公款58萬港元、15萬元人民幣,占為己有;溫海林利用政協組團出國考察之機,將剩余的公款1萬美元占為己有;林銳光通過朱慶彬職務上的行為,為27名香港居民辦理粵港兩地車牌,收受請托人給予財物69萬元及小汽車一輛,朱慶彬收受財物價值共96萬元。
上榜理由:該案在涉及港澳地區協查取證方面勇于嘗試和創新,值得借鑒和推廣。
7 中山“下鄉”經理帶頭私分千萬公款
2006年間,原中山市農村供電總公司小欖供電公司經理林華龍,利用其被委派到小欖鎮成安電氣工程有限公司(非國有公司)的職務便利,伙同副經理郭澤軍、出納李健儀、安全員李錫堅、職工侯巨富共同侵吞本單位財物共計1117萬元。
上榜理由:通過擴線深挖,辦案單位成功查處了包括該單位經理在內的貪污窩串案5件5人。
8 珠海開發區領導受賄百余萬
王琳,原任珠海市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書記。2000年至2008年,王琳在擔任南屏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主任、珠海保稅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主任以及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珠海巨業建設監理公司總經理曾憲清等人賄賂共計106萬元人民幣、21萬港元。
上榜理由:該案在挖掘和經營案件線索方面表現突出。
9 信宜廣電臺臺長貪賄百余萬
張洋,原任信宜市廣播電視臺黨組書記、臺長。張洋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構工程項目和虛開發票從單位財會報銷的方法,侵吞公款95.7萬元;在辦理接收和吸收新職員工作或由臨時工轉為正式工過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賄款71.1萬元。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14967.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溫州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