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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08:10?出處 央視-東方時空
公安局一個副局長承認這是一起錯案,也提到當時認定趙作海是殺人犯的原因主要有幾點。一個是兩人確實曾經有過經濟糾紛,也曾經打過架,2,趙作海的妻子和女兒都說,當時包裹無頭尸的那個麻布是趙家的,3,他們發現趙作海想隱瞞打架情節,被警方發現了,加深了警方的懷疑。然后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是,當時有趙作海的9次有效供述,這9次有效供述除了在有些細節上不是很一致之外,大多是一致的,不一致的地方是關于尸體的頭和下肢被丟棄在哪里。
另外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關于DNA的那個問題,之前也有媒體提到過,DNA檢測當時存在技術局限,當時得出的結論是無法比對,沒有下最終結論。
2001年之前這個案子就有3次退卷,原因是無頭尸的尸源無法得到最終的認定,沒受理這個案件。到了2002年,市民政法委又重新研究了,決定重新受理這個案子。
主持人:那在無法查清的情況下,他們是怎么得出結論的呢?
記者:法院的這個人士接受采訪時表示,這個叫疑罪從輕,這是一個存疑的案件,當年判決是留有余地的判決,所以判了死緩。他們承認確實是存在刑訊逼供的這個事情,說當時在這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趙作海也曾經提出來,他被刑訊逼供過。
主持人:他們有沒有說過這個刑訊逼供跟趙作海9次有效證詞的必然聯系?
記者:他們承認因為刑訊逼供,所以才得出9次有效證詞,就是跟這個最后得出的事實是有關系的嘛。
主持人:他們有沒有這樣一個時間節點,說到什么時候能夠有一個初步結果,或者多長時間對社會公布一次?
記者:沒有,沒有,這個都沒有。
作者:央視-東方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