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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0 10:15?出處
“一個如此熱心為警方提供破案線索的人,居然害怕讓警方查暫住證,邏輯上推理不大合理。”抱著這個觀點,警方馬上以“搶劫報案”先將男子帶到派出所做筆錄。
隨后在其住處,警方發現了被害女子暫住證、衣物、血跡、紙頭和筆等若干證據。其中,暫住證上信息顯示是一名女子,但照片已經被撕掉,警方證實該暫住證系死者的;血跡與死者吻合;紙頭與此前編織袋里發現的也吻合,就連編織袋里記錄工作情況的紅色筆,也完全吻合。更值得懷疑的是,男子說自己被人搶劫,嚇得尿褲子了,而警方對其褲子做了檢測,根本不是尿液的味道;撕開男子脖子上的創可貼,根本無任何傷口。
面對如此鐵證,5月8日凌晨,警方對何某進行了審訊。不到三分鐘,何某就交代了殺害女子的事實,并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他表示,自殺人拋尸以來,他始終坐立不安,特別是看到報紙、電視和四處張貼的協查通報。總覺得警察會找到自己,就想辦法擺脫自己的犯罪嫌疑,和民警玩“心理戰”。
據悉,何某是貴州人,今年22歲,在寧波古林鎮某制衣廠上班。死者是寧波余姚人,今年25歲,在古林鎮另一家制衣廠上班,男子何某和死者是鄰居,同住在古林鎮廟后村一處暫住房里。何某說,他與死者發生爭吵,雙方先是對打,然后他用剪刀在女子脖子處連捅好幾次,最終致使女子死亡。
至于為何會和女子發生爭執,殺人后如何拋尸等原因,警方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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