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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19:42?出處
一個人的生活
徐愛國的家早已破爛不堪。由于六樓的屋頂已經被拆除,雨水慢慢滲下來,墻壁上到處是水漬,有的地方已經發黑。徐愛國為了讓這個家更像一個家,沒有搬走一個家具,但是,這些家具已經開始受潮。
“這里已經沒有有線電視信號了,但我每天還要打開電視。”徐愛國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讓電視機不至于受潮壞死,等將來有一天搬進新家的時候,這個電視還能用。徐愛國一個人的生活太艱辛,前兩天綿延不斷的雨,讓徐愛國的家也下起了“雨”,每天晚上睡覺,徐愛國就在身上鋪上一層薄膜,防止被子受潮。
由于沒有水,家里不能燒飯了,而妻子又在外面上班,吃飯成了徐愛國的頭等大事。有時候,租住在附近的老鄰居會端一些飯菜過來給他,有時候,徐愛國便自己出去買點吃的。但他會很快回來。
“說不定趁我不在家的時候,把我房子拆了。”徐愛國憂心忡忡地說。
但在梁同庚看來,徐愛國的擔心實在多余, “拆遷我們都是按照227號令進行,不會采取非法的手段對待拆遷戶。”梁同庚說。
一群人的夢想
與徐愛國有相同需求的,不止他一個人。在鳳凰西街拆遷的整個片區,還有100多戶居民沒有和拆遷方達成協議。
“我們不要錢,我們只想還能住在這里,原址回遷是我們唯一的要求。”徐愛國的夢想代表了許多人的想法,他們有老師、有企業的干部、也有退休的老人。
在徐愛國揮動五星紅旗的時候,還有許多人卻希望從法律的角度來證明要求的正確性。王迅農等教師寫信給有關部門時說:“公民的房屋為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憲法、物權法的保護,神圣不可侵犯,物權法更明確了國家、集體、私人財產平等保護的原則。而且作為商業拆遷,應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應遵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民法原則,即便是拆遷人依據的227號令(《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也有產權調換的規定,我們原址回遷的要求是產權調換的具體體現。 ”
“我們都有生活的尊嚴。”王迅農老師說,這里馬上是高檔的“鳳凰西岸”住宅區,而且外秦淮河整治之后,風景將更美。為什么他們就不能要求回到原地生活?
拆遷辦的努力
但在負責拆遷的梁同庚看來,他們的要求暫時還無法滿足。
“我們歡迎他們將來能回到原地居住,但是,以被拆遷的房屋進行置換,這是不合理的。”梁同庚以徐愛國為例,他的房屋是59.34平方米,拆遷方通過搖號的方式,委托南京市大陸評估公司對徐愛國的房子進行評估,最終的評估價為479800元,折合每平方米8086元。再加上裝修、搬遷、過渡等費用,拆遷公司愿意總共補償55.48萬元。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14217.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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